離職員工踢爆 美甲店過期品換標續用

您用的美妝品真的安全嗎?台北有美甲店員工出面爆料,公司居然將過期的指甲油、去角質霜、保濕霜,撕掉舊標,貼上偽造的新標籤,繼續販售或提供給顧客使用,欺矇消費者,衛生局派人稽查,果然當場查獲300多件違規商品,目前已經要求下架,並移送檢方偵辦。

斗大招牌,在2樓窗戶貼滿廣告,這家美甲美睫時尚館,常在臉書上分享各種指甲彩繪作品,人氣很夯,但卻遭到離職員工踢爆,店裡指甲油、護膚產品大半都是過期品。

美甲館前員工:「老師會要求我們先把標籤撕掉,(過期標高雄青年創業貸款條件信貸年息銀行貸款利率比較車貸債務協商籤)撕掉在重新貼新的標上去。」

指控老闆大賺黑心錢,員工把過期指甲油拍照存證,從外觀明顯可以看出來,已經沉澱、呈現漸層顏色,還是照樣賣,像是這1瓶2011年製造,可存放3年,卻到2015還在用,還偽造新標籤要求員工改貼,繼續使用,就連睫毛的保養用品,也是過期的。

美甲館前員工:「有客人反應說,可能塗了之後眼睛刺痛不舒服,老闆就請我們解釋說,(睫毛)生長液不能塗那麼根部,本來就是要離根部遠一點,才不會對眼睛造成疼痛。汽車貸款屏東恆春汽車貸款

衛生局稽查,果然發現店內販賣16件逾期商品,改標續賣,還有289件拆封的過期產品,像是這一罐去角質摩沙凝膠,過期3個月,以及保濕乳霜過期7個月,都還繼續使用,美甲店李姓負責人在業界相當有名,不但是國際評審,也教過很多學生。

台北市議員洪健益:「這老闆負責人是美甲美睫師傅,他有傳授很多學生,學生來跟他學以後一定要有產品,就是跟他來大量批發。」

北市衛生局食藥處副處長李青芬:「逾期的部分我們會依消保法,最高可以處到150萬元。」

記者vs.美甲店店員:「現在因為最近有點狀況,所以(產品)沒有在販售。」

實際走訪店家,商品的確停售,不過仍舊照常營業,而這些過期睫毛膏、假睫毛成分容易變質,可能會引發紅腫、發炎,竄改標籤依法最高可開罰150萬元,目前除了勒令下架,也報請檢察官深入偵辦。(民視新聞劉俐均、廖珍儀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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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離職員工踢爆-美甲店過期品換標續用-051531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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